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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淺水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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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淺水灣

在河裏不知道撲騰了多久,閔慧終於游到岸邊,爬到岸上。不顧渾身癱軟,跑到馬路上攔住一輛車請求司機報警。

了解完情況後,警方立即展開搜救,消防隊也趕來了,大家決定兵分兩路:一隊人馬沿著江岸進行地毯式搜索,另一隊人馬開著快艇在幾公裏的河面上來回搜尋。五十多人找了兩個多小時也沒找到李春苗。天亮後擴大搜救範圍加入更多自願者,還叫來了蛙人、打撈隊均一無所獲。汛期水速每秒三米,在這樣的水域落水除非是游泳高手,很難生還。

民警說,李春苗敢於跳水救人,說明水性不錯,或許還活著,有可能從別處上岸,之後會想辦法回家,讓閔慧耐心地等一等。

打撈隊的人說,木水河水況覆雜,沿途流經無數鄉村城市,最後匯入大江,流向東海。落水者如果死亡,不知會漂到哪裏,很難找到屍體。這種事每年都有發生,讓她準備後事。

接下來的三天,警方調動更多救援力量、去更遠的下游打撈,仍然一無所獲。閔慧被叫到派出所訊問,做了登記和筆錄。一開始,警方還不肯排除刑事立案的嫌疑,畢竟她是最後一個見到李春苗的人,兩人之間發生了什麽誰也不清楚,可以是舍己救人,也可能是謀財害命。

可是,賓館的監控顯示,兩個女孩的確是一前一後走出了大堂;前臺服務員也證實春苗臨走前曾問過閔慧的去向;橋上的監控拍下了她跳水前的一瞬間,從觀景臺上摘下了一個救生圈,與閔慧身上的那個完全吻合……綜上所述,才把它定性為一次“救人遇難事故”,按意外失蹤人員處理。閔慧這邊也沒什麽責任。

接待她的民警姓陳,廣東人,大家都叫他陳sir。陳sir安慰說,警方這邊會繼續尋找,會通知她新的進展,但也讓她做好心理準備,畢竟救援的黃金時刻已經過去了。

這幾日閔慧幾乎通宵不寐,白天跟著救援隊四處搜索,晚上就守在手機旁等著警方的最新消息。她反覆回憶那天發生的情景:春苗果斷跳入水中,迅速找到她,先後兩次將她托出水面,很顯然是有水中救生的經驗。她因此抱有僥幸的心態,此時此刻,聽陳sir的語氣,春苗生還的希望已經不大了。

原本沈重的心更加恐慌……

陳sir說,接下來的重點是落實春苗的身份,通知她的家人。

閔慧於是配合警方檢查春苗的行李,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證明她身份的東西。

行李很少,只有一些換洗的衣裳和旅行用品。那個鼓鼓囊囊的小包裏裝著一袋檳榔和一包化妝品,錢包和手機都不見了。

閔慧是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的入住,盡管客房裏住進了兩個人,前臺沒有多問。她仔細地回憶了一下:因為堅持要付一半的房費,春苗用過一次錢包,應該是在那件黃色沖鋒衣的口袋裏。至於手機,臨睡前春苗用過,還說要加她的微信,之後一直放在床頭櫃上充電。次日閔慧從河裏回來時,手機已經不在了,但充電線還插在墻頭,應該是夜晚出門時帶走的,如今多半泡在水裏。

她後悔沒加她的微信,這麽話嘮的一個人,朋友圈裏應當有很多蛛絲馬跡吧?

閔慧和陳sir翻了半天行李,只找到一張大巴車票,春苗是從“玉空”站上的車,車票上面沒有任何身份信息。

“如果人找不回來的話,這些行李該怎麽辦?”閔慧問道。

“讓賓館先保管一下,找到家人就交給他們。”陳sir看著一臉愁容的她,“你呢?打算什麽時候走?”

閔慧楞住,她還沒有想到這個問題:“我不走,我要見到她的家人。”

陳sir的目光很怪:“你確定?”

“有什麽不妥嗎?”

“這種時候,家人的情緒會很激動,會找人發洩……”

“那就全部發洩到我身上好了,”閔慧不禁痛哭,“畢竟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。好好的一個人沒了,肇事者總不能跑掉吧?”

“你們都是好姑娘。救人的事情是她自願的,你也不算是肇事者,”陳sir嘆了一聲,“既然你麽想,就多住幾天吧,我先走了。”

臨行前,閔慧想起春苗還有件上衣掛在浴室裏,於是進去把上衣所有的口袋都翻了一遍,翻出一張黑色的卡片:“這個東西有用嗎?”

那是一張xx影城的會員卡,上面印著春苗的名字和卡號。

陳sir眼睛一亮:“有用,這種會員卡一般是和手機綁定的,我回去查一下。”

次日,閔慧渾渾噩噩地從床上爬起來,發現自己錯過了早飯,於是去二樓的咖啡廳點了一個松餅和一杯咖啡。服務員是位四十來歲的大嬸,聽說了她的事,特地找她說話:“姑娘,人找到了嗎?”

閔慧看著她,搖了搖頭。

“唉,警察太不給力了。到時候家屬來了哭天喊地,看他們怎麽交待。”

“他們已經……盡力了。”閔慧的聲音開始哽咽,眼淚啪嗒啪嗒地往下滴。

“別哭啊,姑娘。你看你,眼睛都哭腫了。”大嬸遞給她一張紙巾,“怎麽說呢,活要見人,死要見屍。既然兩個都沒見著,就還有一線希望。”

希望,有麽?看熱鬧不嫌事大,閔慧又開始心煩,大嬸您能讓我安靜一會兒嗎?

大嬸認真地擦著桌子,忽然又說:“對了,她胖不胖?”

“嗯?”

“那個女孩,胖不胖?”

“不算胖。”

“跟你說喔,以前有個胖子掉進水裏,嚇得暈了過去,跟著水流漂出去一公裏後忽然醒了,半夜裏游到岸邊濕淋淋地跑回家敲門,把她老公嚇到半死……”

這話有極大的視覺效果,閔慧正在喝咖啡,差點嗆到,腦海立即浮現出一個類似的場景,心中又萌出了一線希望。

如果真是這樣,她不會害怕,只會喜極而泣。

可是,離事情的發生已經過去四天了。這樣的季節、這樣的氣候——再過幾天,只怕連屍骨都找不齊了。

想到這裏,閔慧問道:“大嬸,您知道附近有什麽人會接這種落水打撈的工作嗎?”

——打撈隊撤出後,閔慧曾私下裏找過他們,希望能繼續打撈,費用由她個人支付。隊長解釋說,不是不肯幫忙,最近汛情嚴重,很多地方都發生了溺水翻船事件,實在是忙不過來。

“附近倒是有些漁民,沒人願意幹這種活兒,不吉利,都叫他們是喝死人湯的。”大嬸想了想,又說,“對了,你去過淺水灣沒有?”

“淺水灣?在哪?”

“木水河大橋往南,三公裏左右,有一道河灣。那裏經常會出現從上游漂來的浮屍。誰家要是出了這樣的事,一直找不到的話,會去那裏等。我有個親戚的兒子是去年落水的,全家人都瘋了,不吃不喝地找了三天三夜都沒找到,最後去了淺水灣,七天後發現了他……已經面目全非了。”

閔慧來到淺水灣時,發現這地方在當地人心中相當有名。司機一聽到淺水灣三字,第一句話就問:“姑娘,找人呢?”

她虛弱地笑笑。

“別一個人去呀,”司機又說,目光停在她的胸上,半笑不笑,“會害怕的。要不,我陪你一下?”

“不用!”閔慧狠狠地瞪了他一眼,將車錢甩給他,氣呼呼地下了車。

“好臭的脾氣,鬼上身嗎?”司機在她身後陰陽怪氣地說。

“再胡說我報警了!”閔慧掏出手機,司機連忙開車跑了。

淺水灣是一處安靜的河灣,水流在這裏轉了個圈後被巖石阻擋忽然變緩,水很臟,漂浮著許多從上游沖下來的垃圾雜物。

河邊有個帳篷,一個胡子拉茬的男人正蹲在水邊刷牙,肩上搭著一個毛巾,看樣子五十出頭。閔慧不知道他是來幹嘛的,跟他道了一聲“早安”後,自己沿著河灣走了一圈,邊走邊看。

她什麽也沒發現,於是回到帳篷邊。那個男人坐在一塊石頭上抽煙,見她過來,忽然問道:“找到了嗎?”

閔慧深深地嘆了一口氣,搖搖頭,兩張慘白的臉互相看著。

“大叔,你在這等多久了?”

“五天了。”

“等誰呀?”

“老婆。”

看他淒苦的臉色,她沒有追問。

“你呢?你在等誰?”

閔慧啞然,一時間竟然找不到一個合適的詞來形容春苗與自己的關系:朋友?同伴?熟人?同座?

“我姐。”

大叔也不追問,“嗯”了一聲,繼續抽煙。

閔慧在淺水灣裏等了三天,夜裏沒去,托大叔幫他盯著。

第四天上午再去時發現大叔正在收帳篷。

“大嬸找到了?”她問。

“沒有。”大叔的聲音有些嘶啞,他一面麻利地將攤平的帳篷卷進一個大包裏,一面往一個小火堆裏扔紙錢,“不找了。家裏還兩個孩子。已經過了這麽久了,她應該是……不在了。”

閔慧默默地看著他,想不出什麽安慰的話。

“早上從河那邊漂下來一個女屍,已經變樣了,看穿著挺年輕的,我把她拴在那棵樹上了,你要不要去看一下?”

閔慧的心猛地一跳,掉頭往樹的方向跑,被大叔一把扯住。他從地上拾起一根長長的鐵鉤:“我跟你一起去。要真是你姐,拖上來可是個力氣活兒。”

屍體背面朝上,漂浮在一堆五顏六色的垃圾之間。四肢敞開,上衣翻卷過來,露出慘綠的皮膚,下身是紅白格迷你短裙,一頭長發在水中漂浮。

身材已經看不出來了,因為腫脹得很厲害。閔慧想像著她縮小一號的樣子,個頭倒是與春苗相似,但外套不是黃色的沖鋒衣,有可能被水沖掉了。閔慧不記得她穿過短裙,但不排除她會那麽穿,白色的球鞋……嗯,她沒註意過春苗穿什麽樣的鞋子。頭發肯定不對,她記得是燙過的,彎彎地卷起來,在水裏泡了那麽久,也許變直了呢?

“是她嗎?”大叔用鐵鉤將屍體往岸邊拉了拉。

閔慧渾身發抖,牙齒格格作響,緊張得半天說不出一個字。

“不確定?”

她搖搖頭。

“要我幫你翻過來?看看臉?”

她咬咬牙,用力地點了一下頭。

給死人翻身是件很難的事,大叔使勁各種力氣都翻不過來,鐵鉤在水中用力地捅著——

“算了!”閔慧忽然捂住眼睛大叫一聲,“別碰她了!”

大叔回頭看了她一眼,苦笑:“還是看一下吧,已經翻過來了。塵歸塵、土歸土,如果真是你姐,早入土早升天啊……”

閔慧只得過去看了一眼,水裏那張臉鼓漲得好像一只變了形的充氣娃娃,直把她嚇得雙腿發軟,反應最快的是胃,裏面像是飛進了一群蜜蜂,閔慧跑到旁邊翻江倒海地嘔吐起來。

大叔追過來問道:“是她嗎?”

“不是。”閔慧呆呆地說,隨即用力地搖了搖頭,想把剛才看到的東西從腦海裏甩出去。

然而……那張可怕的臉,她這輩子都不會忘記。

因為出現了無名浮屍,閔慧只得再次報案,陳sir接到電話後要她來所裏來一趟,有事交待。閔慧隱隱覺得,一定是春苗的家人有消息了。

而消息卻讓她更加惘然——

“我們找到了她的住址,也查到了她的老家。”陳sir說,“這姑娘今年二十五歲,是個打工妹,在江州市的‘蘭金閣足浴’上班。老家在廣西山區,很偏僻的地方。”

陳sir拿出兩份打印的資料擺到她面前:“她在那裏幹了一年半,住在老板提供的員工宿舍裏。之前在其它的足浴店做過。據老板娘說她十六歲就出來打工了,做過很多工作:餐廳服務員、服裝廠女工、賓館保潔等等。”

“她的父母呢、兄弟姐妹呢?”閔慧問道,“都在老家?”

“她是孤兒,父母已經去世了。家裏曾經有個弟弟,一歲多的時候丟了,再也沒找到。老家那邊只有幾個遠房親戚,關系一般,因為太遠,都說不方便過來,讓我們自己處理就好。”

“自己處理?”閔慧皺眉,“怎麽處理?”

“走程序唄。我們會登一個尋人啟示。這種情況算是‘意外事故下落不明’,如果兩年後還沒找到人,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。”

雖然不用面對春苗的家人,閔慧的心情反而更沈重了。

一個人就這樣從世界上消失了,沒人惦記她,沒人尋找她,就連她的遺物也沒人想要……好像她根本就沒在這個世界上活過。

“足浴店的人說,她是臨時出門的,宿舍裏還有些她的個人物品。如果沒人要的話就扔了。”

“誰說沒人要?”閔慧將打印的紙裝進自己的小包,“我要。”

“那她在賓館裏的那些行李,也請你代管一下?”陳sir說。

“行。”

陳sir看了看手表,站了起來:“你可以回家了。咱們微信聯系,有新消息隨時通知你。”

“淺水灣那邊——”

“我們早就搜過了,本地人的話,你不要太相信。”

閔慧站起身來,卻不肯挪步:“一條人命,就這麽不了了之了?”

“人命鬥不過天命。”陳sir拍了拍她的肩,“這件事情,已經告一段落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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